关于提名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
来源:科研管理部 发表时间:2020-05-25 阅读次数:2283 |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科技厅函〔2020〕20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1)要求,现就我校提名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奖项 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分为: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科普类)、青年科学奖4个奖种。 前三类学校直接提名,名额不限。青年科学奖由专家或组织提名。 二、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见附件2)和《通知》有关要求,特别注意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是国内高校。 2.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17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被提名青年科学奖的人,必须符合本年度1月1日未满40周岁。 3.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5.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和已通过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形式审查但未获奖项目相关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0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6.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和已通过形式审查但未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2020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项目完成人。 三、工作程序 1.提名号发放 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科普类)由学校直接提名,学校会根据各单位提名申请情况于6月1日后下发“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提名号和校验码。 青年科学奖由专家或组织提名,责任提名专家或组织需于2020年5月30日前向教育部提出申请,具体要求见《通知》。 2.提名书填写 提名书须按照《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以下简称《工作手册》,附件3)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各项目组可于2020年6月1日起凭提名号和校验码登录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在线填写、提交。 3.提名公示 提名项目须按要求在所有完成单位和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如完成人工作单位和完成单位不一致,则工作单位和完成单位均须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见《工作手册》,请各单位于6月15日(周一)前将公示材料电子版收齐后发至邮箱jlb@tongji.edu.cn,科研管理部汇总后统一进行公示。合作完成单位和合作完成人所在单位请于6月底前完成公示,公示结果请各提名项目留存备案。 4.校内预审 请各单位于6月中旬完成本单位提名项目材料的形式和内容预审。学校将于6月下旬组织专家对提名项目进行预审和指导,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5.材料提交 请各单位于6月23日(周二)前完成网上提交工作,并将提名材料主附件一套(非原件)报送至科研管理部成果与奖励办公室。学校对提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完成提名工作。 正式提名书纸质版3套(含1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于7月2日(周四)前按单位统一报送科研管理部成果与奖励办公室。如有回避要求,提交回避专家申请表1份(表格见《通知》,选填)。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提名工作。 四、联系方式 科研管理部成果与奖励办公室 地址:行政北楼305室 联系人:金夏芳;联系电话:021-65983332 电子邮箱:jlb@tongji.edu.cn 五、其他 以上工作程序均指通用项目,专用项目涉及成果鉴定,时间节点将提前,具体请联系先进技术研究院。联系人:马彬;联系方式:021-65982160。
同济大学科研管理部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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