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国家铁路局2020年度铁路重大科技创新成果的通知 |
来源:科研管理部 发表时间:2020-05-06 阅读次数:2222 |
各有关单位: 2020年铁路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入库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条件 本次征集的成果包括铁路科技项目、铁路专利、铁路技术标准和铁路科技论文四类,除须满足《铁路重大科技创新成果管理办法》要求的条件外,还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铁路科技项目:已经完成研制、开发,并整体实际应用达1年,须在2019年4月30日前完成整体应用。 铁路专利:在国内申报并已经授权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专利,授权日期须在2020年4月30日之前。 铁路技术标准:标准实施时间1年以上,须在2019年4月30日前已实施。 铁路科技论文:论文发表时间2年以内(2018年5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 已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铁路科技项目和获得中国专利奖的铁路专利,经单位申请,将直接纳入铁路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库,不占用年度入库指标;已获得省部级奖励(含中国铁道学会科技奖)并申报入库的成果,在评审中优先考虑。 二、征集程序 1.通过“国家铁路局铁路重大科技创新成果管理系统”(网址:https://cg.nra.gov.cn,以下简称成果管理系统)下载科技创新成果的推荐书电子版,各成果需要填写相对应的推荐书。 2. 请有需要进行成果登记的老师,发邮件申请登录用户名和密码,邮箱为shiyuhua@tongji.edu.cn。 三、材料报送 1.网上填报:2020年5月20日截止。 2.纸质推荐材料:推荐成果的纸质推荐书原件1份,推荐书及附件一并装订,不要另加封皮,2020年5月22日前将材料请交至行政北楼305室。上交的纸质材料须与“国家铁路局铁路重大科技创新成果管理系统”中提交信息严格一致,否则视为无效。 联系人及电话:史老师 65983332
科研管理部 2020年5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