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协办公厅 中央文明办秘书局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科技馆活动进校园工作“十三五”工作方案》的通知(科协办发青字〔2017〕15号) |
发表时间:2018-04-26 阅读次数:5721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文明办、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文明办、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的有关要求,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和中国科协于2006年联合启动了“科技馆活动进校园”工作(科协发青字〔2006〕35号)。为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在2016年5月召开的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现将《科技馆活动进校园“十三五”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科协、文明办、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加强沟通协调,精心组织实施,充分发挥科普场馆作为校外活动场所对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青少年科学素质的重要作用。 中国科协办公厅 中央文明办秘书局 教育部办公厅
2017年4月10日
科技馆活动进校园工作“十三五”工作方案 一、背景和意义 自2006年“科技馆活动进校园”工作实施以来,特别是“十二五”期间,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坚持“大联合、大协作”的工作思路,各类科普场馆与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和社会科普机构逐步建立了校内外科学教育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促进了校外科技活动与校内科学教育有效衔接;通过开展“科普场馆科学教育项目展评”活动,开发并培育了一批优质的科普场馆科学教育活动资源,提高了科普场馆科技辅导员的业务能力和实施活动的水平;科普场馆的教育功能得到有效拓展,以科普场馆为代表的科普基础设施正在成为社会非正规教育的主要阵地。 但是,也应清醒的看到,国内科普场馆科学教育活动与国际科普场馆教育活动相比仍有较大差距,科学教育配套资源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西部及欠发达地区科学教育活动的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扩大,科普场馆科技辅导员开展科学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适合度亟需提高。主要表现在:科普场馆与学校合作机制有待完善,合作的深度、广度和粘度有待增强;科普场馆科技辅导员专业素质参差不齐,项目开发和实施能力偏弱;与中小学课程衔接不够,场馆资源特色和优势未能充分发挥;专家团队指导有待深化,评估工作不够充分;优质活动资源的示范、推广力度不够。“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关键时期。科普场馆作为科普和校外教育的重要阵地,在青少年科学教育和科技创新后备人才成长中的作用日益凸显,是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实践活动的有效平台,是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的重要载体。进一步加强和发挥科普场馆的科学教育功能,鼓励和支持多样化的科学教育活动,对于提高未成年人科学素质,增强未成年人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二、指导方针和目标 指导方针: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和《中国科协科普发展规划(2016-2020年)》等有关文件精神,提高科技馆、科技类博物馆和青少年综合实践基地等科普基础设施的公共服务能力,发挥不同类型校外科技活动场所的教育服务功能,结合中小学科学课程标准,不断创新科普场馆科学教育活动内容与形式,使校内外科学教育有效衔接。促进优质科技活动资源的共建共享,搭建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社会各方参与青少年科学教育平台,推动中西部地区科普场馆科学教育活动的实施,全面提升科普场馆科学教育活动的覆盖面。为倡导未成年人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良好风气,提高未成年人科学素质与创新能力,实现到2020年我国科普发展和公民科学素质达到创新型国家水平作出应有的贡献。 目标:到2020年,建立完善科普场馆科学教育活动与学校科学教育衔接的有效机制;将“探究式学习”方法融入到科普场馆科学教育活动中,充分利用新媒体技术手段创新活动方式,打造科普场馆特色品牌活动;科普场馆科技辅导员的专业素质得到较大提升,评选一批科普场馆行业的“金牌科技教师”“科普达人”;开发国内外优质科学教育活动资源并加以推广;扩大西部及欠发达地区科学教育活动的覆盖面及青少年参与度。
三、重点工作任务 着力实施三大重点计划,带动科普场馆科技活动质量及科技辅导员业务水平的显著提升。 (一)科普场馆科学教育项目培育计划 ——提高科普场馆科学教育活动质量和水平。通过培育科普场馆科学教育项目和开展“科普场馆科学教育项目展评”活动,开发创新科学教育活动资源,打造特色鲜明的校外教育项目“精品”,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吸引社会公众参与,提高科普场馆的声誉和影响力。 ——引导科普场馆将“探究式学习”的教育理念融入场馆科学教育项目中,结合学校科学课程内容,重点开发和培育一批基于科普场馆展品资源与科学课程标准相结合的特色化和多样化的科学教育项目,实现每位在校学生每年参观科技类博物馆(含流动科普设施)1次以上,参加科技类活动2次以上。 ——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参与。依托自身场馆的专业优势及地域特色,与本地高校、科研院所及其他社会机构科普资源共享,为青少年提供体验具有当地特色的、专题性的科学教育项目。 ——提高项目内容的丰富性和社会影响力。不断拓宽宣传推广形式,将各科普场馆的科学教育活动通过科普中国平台进行推送;同时,积极与当地教育系统、学校、乡村学校少年宫、青少年科学工作室等进行合作推广。 ——运用信息化手段创新科普场馆的科学教育项目。利用广播、电视、书刊、网络以及移动终端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手段开展青少年科学教育项目,大力加强和推进信息化条件下科普场馆的未成年人科学教育工作。同时,利用新媒体技术手段创新活动方式,引导科学教育项目的创新与发展。 (二)科普场馆科学教育人才培养计划 ——加强科普场馆科学教育人才的培养工作。通过开展专项培训、跨单位研讨与交流等方式,促进科普场馆科技辅导员教育活动的策划和实施能力。 ——鼓励科普场馆科技辅导员与学校教师、教育专家和科技专家进行沟通合作,主动进入学校课堂、参与科学教师教研活动,了解学校科学教育需求,为青少年科学教育提供服务。 ——依托中国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分级培训体系,并支持中国自然科学博物馆协会举办相关类型的科学教育活动专题培训及研修班。到2020年,累计培训1500人次。 ——加强科学教育项目的理论研究。针对教育项目的开发思路与规律进行研究分析,开展规范项目体系、科学教育活动指南和教师队伍现状等方面的理论研究工作。依托中国自然科学博物馆协会、中国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和中国科普研究所等相关行业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到2020年,组织全国性和国际学术交流会议5次,搭建科普场馆科学教育及校内科学教育学术交流平台,为各地科普场馆和相关研究人员提供交流平台。 ——通过“全国科技馆辅导员大赛”和“科普场馆科学教育项目展评”等活动渠道,评选一批科普场馆行业的“金牌科技教师”“科普达人”。 (三)科普场馆优秀科学教育资源推广计划 ——引进国外优秀科学教育资源。在国内有条件的科普场馆进行试点,并组织科学教育人员进行观摩和培训,在推广其活动模式的同时,学习、借鉴其开发、实施方法。“十三五”期间,引进国外科学教育资源5个。 ——推广优质科学教育资源。通过多种方式对活动内容和形式上有创新、有特色的优质科学教育资源进行推广,扩大影响,编辑出版优秀科学教育项目案例集3本,对全国科普场馆的科学教育项目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充分利用科普中国等信息化平台推介教育资源。 ——调动全国科普场馆资源,为西部及欠发达地区青少年服务。遴选有实力、有条件的场馆,对口帮扶西部及欠发达地区场馆,开发一批可广泛利用的科技活动资源,利用当地农村中学科技馆、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等科普基础设施,将教育活动送进学校,既而覆盖全市中小学及辐射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到2020年,命名10所国家级“科技馆活动进校园”项目示范校,制定项目示范城市的标准和要求,从而带动西部及欠发达地区的城市开展科学教育活动。 ——多方吸纳各类基金会、慈善机构、民营企业等社会各界的资助,加强馆校合作的工作机制,探索成立由科普场馆、中小学校及科研院所等机构组成的科普场馆科学教育联盟,推动校外科学教育更深、更广、更紧密的合作,同时,重点支持帮助农村、少数民族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开展形式多样的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优化社会科普资源配置,提高科普公共服务水平。
四、组织和保障 (一)组织管理 1.项目组织机构 “科技馆活动进校园”由中国科协科普部、中央文明办三局、教育部基础教育司、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中国科普研究所、中国科技馆、中国自然科学博物馆协会、中国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等单位联合组成办公室,负责本工作方案的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 中国科协科普部、中央文明办三局、教育部基础教育司等部门对“科技馆活动进校园”工作“十三五”期间的发展方向、发展目标、工作规划、工作重点进行指导决策,各地教育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配合,认真落实本方案。 各科技场馆、科技类博物馆、科技场馆类全国科普教育基地、青少年科学工作室以及各地中小学和全国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等机构要认真落实本方案,加大科学教育活动的开发与实施力度。 2.项目管理 制定完善“科技馆活动进校园”工作的中期检查、项目验收和“科普场馆科学教育项目指南”,引导各机构增强教育项目的特色化、多样化和创新性,增强项目开发的科学性、可行性,提高项目实施效果。 组建一支理论基础深厚、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团队。充分发挥专家团队作用,加强对教育项目的中期检查与验收工作,对教育项目研发团队进行专业培训,提高教育项目的质量与水平。 加强优秀教育项目的后期评估工作。总结提炼具有推广价值教育项目规律和研发思路,示范引领带动其他科普场馆的科学教育项目。 (二)保障条件 将科学教育项目开发实施情况、展教人才队伍建设情况、经费投入情况等与教育活动相关的规章制度纳入科普场馆考核评价体系及标准,激励科普场馆加强教育项目资源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和规章制度建设。 各科普场馆要建立完善的以科学教育项目开发实施为首要任务(职责)的规章制度,建立科普场馆与当地中小学、社会机构以及社会力量的长效合作机制。 各级政府和科普场馆主管部门应充分保证科普场馆开发实施科学教育项目所需经费,逐步建立和完善社会资金多渠道投入的机制。 |